期权与期货都是在买卖所买卖的标准化衍生产品,都是危险办理的东西,都能用于危险对冲、套利、方向性买卖和组合战略买卖等。
期权与期货有根本性的不同:
(1)期货买卖中,买卖两边具有合约规则的对等权力和责任。买卖两边都要承当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责任。假如不肯实践交割,则有必要在有效期内平仓。期权买卖中,权力方在付出权力金后获得以合约规则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财物的权力,而不用承当责任,责任方则有被迫履约的责任,不享用权力。
(2)保证金收取不同。期货合约的买卖两边都要交纳必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而在期权买卖中,买方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只需求卖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他具有相应的实行期权合约的才能。
(3)保证金计算方法不同。期权对错线性产品,保证金与标的价格间的联系也对错线性的;期货是线性产品,保证金按比例收取。
(4)假如期货合约被持有至到期日,将自动交割;而期权合约被持有至到期日,期权的权力方能够挑选行权,也能够抛弃行权,期权的责任方需做好被行权的预备,假如认购或认沽期权的权力方提出行权,责任方有必要依照合同约好实行卖出或买入标的财物的责任。
(5)合约价值方面,期货合约自身无价值,仅仅盯梢标的价格;期权合约相似稳妥合同,自身具有价值,期权合约价值的商场体现就是权力金。
(6)盈亏危险方面。期货买卖中,随着期货价格的改变,买卖两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余与亏本;期权权力方的收益随商场价格的改变而动摇,但其亏本只限于购买期权的权力金;责任方的收益仅仅出售期权的权力金,其丢失则由商场价格决议,是不固定的。
(7)期货持仓者每天收盘后需依据结算价进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关于结算后保证金缺乏的投资者进行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期权买卖不需要进行盈亏结算,只需计算责任方的保持保证金是否足够。
